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
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
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十四五”期间“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湖南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优计划”)绩效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打造楚怡职业教育品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1号)、《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湘教发〔2021〕55号)、《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号)、《湖南省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高计划”"双优计划”绩效管理是指"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各地教育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过程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绩效目标是“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在实施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着重围绕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新兴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民生领域,能示范引 领全省职业院校改革发展,体现职业教育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绩效目标设定应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可体现核心成果。
第四条绩效评价是指建设单位、各地教育和财政部门,对建设成效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包括年度自评、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绩效评价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各建设单位自评材料、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其他公开发布的 数据等。评价工作应当做到职责明确、相互衔接、科学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建设单位自评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年度、中期及实施期结束后均需开展自评,对自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我评价。对绩效自评发现的绩效目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调整,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第六条建设期内,“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应当在本年底至次年3月开展自评工作,重点报告当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绩效评价年度自 评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建设单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抽查。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各“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须对本单位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评 分。评分方式为:任务完成值和目标值相比,完成目标值的,计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目标值的,按完成值与目标值比例计分。评分总分为100分,各指标所赋分值、中期绩效目标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自定。各“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须于自评结束后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送《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和《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绩效自评报告》。
第七条建设期内,“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应当在本年底至次年3月开展自评工作,重点报告当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湖南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见附件2),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双优计划”建设单位报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根据各市州安排开展自评工作。
第三章部门评价
第八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绩效评价由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并适时通报评价结果。绩效评价均从学校、专业群两个层面进行评价,权重不同。对于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层面的建设任务评价、专业群层面的建设任务评价分别占比40%、60%;对于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层面的建设任务评价、专业群层面的建设任务评价分别占比20%、80%。对中期评价自评成绩低于75分的建设单位,由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复核。自评成绩高于90分的建设单位,方可按期申请终期验收。
第九条各市州负责对本地“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方式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应将本地“双优计划”建设单位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连同建设单位自评材料报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结合我省职业教育改革阶段任务,在市州评价和建设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工作。
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条省教育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建设单位建设任务和分档情况,增强“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实效。根据终期验收结果,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建设单位认定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
第十一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退出计划。
1.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单位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
2.存在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
3.基本办学条件受到教育部黄色预警(黄色警告)或红色预警(红色警告)。
4.存在重大的错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
5.终期验收时,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80%的。
6.建设期满,各项投入中的任何一项投入实际到位资金未达到任务书承诺数额70%的。
7.项目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未能达到项目预算总额70%的,或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财务制度规。
第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限期整改,并在绩效评价结果中予以反映。
1.偏离“双高计划”“双优计划”总体目标,中期评价时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50%。
2.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降低建设单位建设目标,减少建设任务。(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确需调整的,须遵循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经费不减原则,正式呈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审定)
3.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4.2022-2025年,四年间有两次毕业设计抽查、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100%,中等职业学校为文化素质普测合格率低于90%。
第十三条省级评价结果是对建设单位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金分配、招生计划确定的重要依据。本轮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下一轮“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项目。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五条做好典型宣传推广。遴选一批在双高、双优建设中的学校优秀典型案例,利用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集中进行报道,推广湖南职业教育先进事迹,讲好湖南职教故事,营造踔厉奋发、敢为人先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
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
2.湖南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计划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
附件1
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
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
表1-1年度学校层面绩效目标(标志性成果)
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类别 | 成果名称或类型 | 单位 | 总体目标值 | 当年完成值 | 累计完成值 | 总体完成率 (%) |
1.加强党的领导 | 1. | |||||
2. | ||||||
2.建设德技并修育人体系 | 1. | |||||
表1-2年度高水平专业群绩效目标(标志性成果)
完成情况统计表
专业群名称:项目负责人:
类别 | 成果名称或类型 | 单位 | 总体目标值 | 当年完成值 | 累计完成值 | 总体完成率 (%) |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 1. | |||||
2. | ||||||
2.课程教学资源建设 | 1. | |||||
2. | ||||||
·· | ||||||
3.教材与教法改革 | 1. | |||||
2. | ||||||
· | ||||||
·· |
表1-3年度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具体事项 | 当年资金预算额(万元)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 | 备注 | ||
当年资金 到位额 (万元) | 当年资金 到位率 (%) | 当年资金 使用额 (万元) | 当年资金 使用率 (%) | |||
省财政投入资金 | ||||||
举办方投入资金 | ||||||
行业企业支持资金 | ||||||
学校 自筹资金 | ||||||
合计 |
附件2
湖南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
建设计划绩效评价年度自评表
表2-1年度学校层面绩效目标(标志性成果)
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类别 | 成果名称或类型 | 单位 | 总体 目标 值 | 当年 完成 值 | 累计 完成 值 | 总体完成率(%) |
1.加强党的领导 | 1. | |||||
2. | ||||||
2.建设德技并修育人体系 | 1. | |||||
表2-2
专业群名称:
年度优质专业(群)绩效目标(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统计表
项目负责人:
类别 | 成果名称或类型 | 单位 | 总体目标值 | 当年完成值 | 累计完成值 | 总体完成率 (%) |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 1. | |||||
2. | ||||||
2.课程教学资源建设 | 1. | |||||
2. | ||||||
3.教材与教法改革 | 1. | |||||
2. | ||||||
…· |
表2-3年度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具体事项 | 当年资金预算额(万元) | 资金到位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 | 备注 | ||
当年资金到位额(万元) | 当年资金 到位率 (%) | 当年资金 使用额 (万元) | 当年资金 使用率 (%) | |||
省财政投入资金 | ||||||
举办方投入资金 | ||||||
行业企业支持资金 | ||||||
学校 自筹资金 | ||||||
合计 |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印发